钱塘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的通告
针对目前钱塘区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单位主体责任,从严从紧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书记和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把疫情防控工作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
二、完善疫情防控方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根据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完善防控措施,加强重点人群(含外来人员)、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防控。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态势,按照属地和上级部署及时落实防护要求。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防控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转运、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场所管控、人员安抚、相关保障等工作。
三、加强单位人员日常管理
●在电梯等密闭空间内,进出人员佩戴口罩。重点场所、重点机构还应按照国家、省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场所管理。
四、强化人员外地出差管理
非必要不到外省出差;确有必要出省的,尽量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出差;出差期间,出差人员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单位建立员工外地出差、旅游等往返登记制度,及时排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员工,一有情况及时上报防疫部门。
五、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外来人员进入单位要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扫码亮码等措施,无码人员重点登记姓名、电话、现居住地、外出史等信息,发现近期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禁止进入,并提醒其主动向社区报备,同时将人员信息报送所在地社区。
六、加强环境消毒消杀
●加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的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七、加强疫情防控准备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或处置流程,并定期开展演练。做好适量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发生过疫情的单位应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八、加大疫情防控问责力度
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应加强日常督查检查,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做出通报批评、停业整改等处理;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杭州市钱塘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 来源:区社会发展局
| 编辑:冉佳鑫